成都將推廣“保險+服務+物聯網”電梯維保維修新模式
作者:四川永晟達電梯有限公司:2020/5/9 14:27:02
為積極探索更加及時有效的電梯維保維修保障機制,降低電梯安全風險,以推廣“電梯綜合保險”為基礎,全面推動建立“保險+服務+物聯網”電梯維保維修新模式,保障人民群眾乘用安全和出行便利,成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成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成都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實施意見。
1
指導思想及工作原則
認真貫徹落實國家有關電梯、維修資金和保險改革創新的有關政策精神,切實從維護公共安全和業主利益角度出發,遵循“公益為先、多元共治、業主決策、市場運作、長效保障”的基本原則,推廣“電梯綜合保險”,推動電梯相關企業協作、創新,推動電梯物聯網手段落地運用,著力構建電梯“用、管、修、保”新關系,普及“保險+服務+物聯網”電梯維保維修新模式,提高全市電梯安全管理水平。
2
鼓勵實施服務誠信承諾制并提倡依約履責
鼓勵實施“電梯綜合保險”服務誠信承諾制,由市住建行政主管部門牽頭制定“電梯綜合保險”服務誠信承諾書示范文本。
在“電梯綜合保險”服務合同中明確保障事項、服務內容等,并提倡 “電梯綜合保險”服務合同涉及的各方主體依約履責。
支持“電梯綜合保險”承保保險機構通過物聯網技術和專業技術隊伍,搭建電梯風險管理平臺,對購買“電梯綜合保險”的電梯運行情況進行安全監控、數據分析、風險預警,提供電梯安全技術支撐。
3
支持多渠道提供保費
根據《物權法》關于“業主的建筑物區分所有權”的相關規定,建筑區劃內的電梯屬于單元或棟業主共同所有,單元或棟業主享有電梯使用權并承擔電梯維保、維修費用的義務。據此,“電梯綜合保險”的保費按照誰受益誰投保的原則,可在維修資金、物業服務費、公共收益中列支,具體可在管理規約、物業服務合同中進行約定。涉及農民集中居住區和征地拆遷安置小區的,可由屬地政府出資購買。
鼓勵有條件的區(市)縣,對購買“電梯綜合保險”給予適當補貼。
4
工作分工和要求
市和區(市)縣住建、市場監管行政主管部門,地方金融監管部門,有關單位(機構)要高度重視,宣傳引導有關各方統一認識,營造推廣購買“電梯綜合保險”,建立“保險+服務+物聯網”電梯維保維修新模式的良好輿論氛圍。同時,建立市、區(市)縣聯動和部門協同工作機制,推動引導相關責任主體積極參與,進一步強化政策措施,加大投入力度,促進推廣工作全面落實落地。對于在推廣工作中,積極履行服務誠信承諾及服務合同、具有示范帶頭效應的承保保險機構,可通過開放相關政務服務綠色通道、縮短維修資金使用備案和資金撥付時限、進行典型宣傳等方式予以積極鼓勵。
市住建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制定使用維修資金購買“電梯綜合保險”的相關政策,統籌協調建筑區劃購買“電梯綜合保險”所涉及的相關工作,并做好政策業務指導;區(市)縣住建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具體指導購買“電梯綜合保險”所涉及的相關工作。
市市場監管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加強對電梯及維保維修機構的監管,制定電梯物聯網(遠程監測)系統的相關政策,配合推動購買“電梯綜合保險”相關工作,歸集各承保機構報送的電梯保險購買臺賬,并將電梯保險情況和維保維修機構的服務質量納入《成都市電梯維保企業質量信用等級評價管理辦法》。
市地方金融監管部門負責協調保險業監管部門,推動解決“電梯綜合保險”險種設置問題,規范保險機構的服務內容和標準,配合加強對保險機構的監督和管理,引導和推進該項工作有序開展,確保保險保障到位。
5
保障措施
1
切實做好政策業務指導,積極推動符合條件的建筑區劃購買“電梯綜合保險”,建立“保險+服務+物聯網”電梯維保維修新模式。
市、區(市)縣住建行政主管部門要進一步梳理、明確涉及電梯管理各有關主體的責任和購買“電梯綜合保險”的流程環節,主動排查摸底,對符合條件且有意愿的建筑區劃重點進行政策業務指導,積極調動各方資源為其提供支持,推動購買“電梯綜合保險”。同時,要及時總結相關經驗,在全市范圍內進行交流推廣。
2
突出科技引領,助力我市在“保險+服務+物聯網” 電梯維保維修新模式推廣中逐步構建智慧電梯管理新模式。
市場監管行政主管部門要充分發揮監管職能,督促指導參與各方通過物聯網等手段將電梯數據接入監管平臺,以數據為紐帶,加快建立健全企業信息網、電梯監控網和執法監督網,使“三張網”無縫銜接、高效協同,確保具有成都特色的“保險+服務+物聯網”體系建設扎實有效推進。
3
對保險機構提供的服務進行嚴格監管。
地方金融監管部門要嚴格按照保險行業的相關規定,配合保險業監管部門,加強對保險機構提供的相關服務的監管,確保保險機構保費訂立合理、賠付及時到位、專業力量發揮充分、切實履行服務誠信承諾。
住建、市場監管行政主管部門,地方金融監管部門還應聯合將保險機構違法違規行為和違反服務誠信承諾的行為,抄送保險業監管部門依法依規進行處理。
4
建立信息共享、聯合懲戒機制。
在購買“電梯綜合保險”,建立“保險+服務+物聯網”電梯維保維修新模式推廣過程中,住建、市場監管行政主管部門,地方金融監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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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導思想及工作原則
認真貫徹落實國家有關電梯、維修資金和保險改革創新的有關政策精神,切實從維護公共安全和業主利益角度出發,遵循“公益為先、多元共治、業主決策、市場運作、長效保障”的基本原則,推廣“電梯綜合保險”,推動電梯相關企業協作、創新,推動電梯物聯網手段落地運用,著力構建電梯“用、管、修、保”新關系,普及“保險+服務+物聯網”電梯維保維修新模式,提高全市電梯安全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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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勵實施服務誠信承諾制并提倡依約履責
鼓勵實施“電梯綜合保險”服務誠信承諾制,由市住建行政主管部門牽頭制定“電梯綜合保險”服務誠信承諾書示范文本。
在“電梯綜合保險”服務合同中明確保障事項、服務內容等,并提倡 “電梯綜合保險”服務合同涉及的各方主體依約履責。
支持“電梯綜合保險”承保保險機構通過物聯網技術和專業技術隊伍,搭建電梯風險管理平臺,對購買“電梯綜合保險”的電梯運行情況進行安全監控、數據分析、風險預警,提供電梯安全技術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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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多渠道提供保費
根據《物權法》關于“業主的建筑物區分所有權”的相關規定,建筑區劃內的電梯屬于單元或棟業主共同所有,單元或棟業主享有電梯使用權并承擔電梯維保、維修費用的義務。據此,“電梯綜合保險”的保費按照誰受益誰投保的原則,可在維修資金、物業服務費、公共收益中列支,具體可在管理規約、物業服務合同中進行約定。涉及農民集中居住區和征地拆遷安置小區的,可由屬地政府出資購買。
鼓勵有條件的區(市)縣,對購買“電梯綜合保險”給予適當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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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分工和要求
市和區(市)縣住建、市場監管行政主管部門,地方金融監管部門,有關單位(機構)要高度重視,宣傳引導有關各方統一認識,營造推廣購買“電梯綜合保險”,建立“保險+服務+物聯網”電梯維保維修新模式的良好輿論氛圍。同時,建立市、區(市)縣聯動和部門協同工作機制,推動引導相關責任主體積極參與,進一步強化政策措施,加大投入力度,促進推廣工作全面落實落地。對于在推廣工作中,積極履行服務誠信承諾及服務合同、具有示范帶頭效應的承保保險機構,可通過開放相關政務服務綠色通道、縮短維修資金使用備案和資金撥付時限、進行典型宣傳等方式予以積極鼓勵。
市住建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制定使用維修資金購買“電梯綜合保險”的相關政策,統籌協調建筑區劃購買“電梯綜合保險”所涉及的相關工作,并做好政策業務指導;區(市)縣住建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具體指導購買“電梯綜合保險”所涉及的相關工作。
市市場監管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加強對電梯及維保維修機構的監管,制定電梯物聯網(遠程監測)系統的相關政策,配合推動購買“電梯綜合保險”相關工作,歸集各承保機構報送的電梯保險購買臺賬,并將電梯保險情況和維保維修機構的服務質量納入《成都市電梯維保企業質量信用等級評價管理辦法》。
市地方金融監管部門負責協調保險業監管部門,推動解決“電梯綜合保險”險種設置問題,規范保險機構的服務內容和標準,配合加強對保險機構的監督和管理,引導和推進該項工作有序開展,確保保險保障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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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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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實做好政策業務指導,積極推動符合條件的建筑區劃購買“電梯綜合保險”,建立“保險+服務+物聯網”電梯維保維修新模式。
市、區(市)縣住建行政主管部門要進一步梳理、明確涉及電梯管理各有關主體的責任和購買“電梯綜合保險”的流程環節,主動排查摸底,對符合條件且有意愿的建筑區劃重點進行政策業務指導,積極調動各方資源為其提供支持,推動購買“電梯綜合保險”。同時,要及時總結相關經驗,在全市范圍內進行交流推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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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科技引領,助力我市在“保險+服務+物聯網” 電梯維保維修新模式推廣中逐步構建智慧電梯管理新模式。
市場監管行政主管部門要充分發揮監管職能,督促指導參與各方通過物聯網等手段將電梯數據接入監管平臺,以數據為紐帶,加快建立健全企業信息網、電梯監控網和執法監督網,使“三張網”無縫銜接、高效協同,確保具有成都特色的“保險+服務+物聯網”體系建設扎實有效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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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保險機構提供的服務進行嚴格監管。
地方金融監管部門要嚴格按照保險行業的相關規定,配合保險業監管部門,加強對保險機構提供的相關服務的監管,確保保險機構保費訂立合理、賠付及時到位、專業力量發揮充分、切實履行服務誠信承諾。
住建、市場監管行政主管部門,地方金融監管部門還應聯合將保險機構違法違規行為和違反服務誠信承諾的行為,抄送保險業監管部門依法依規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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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信息共享、聯合懲戒機制。
在購買“電梯綜合保險”,建立“保險+服務+物聯網”電梯維保維修新模式推廣過程中,住建、市場監管行政主管部門,地方金融監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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